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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1-07 10:37:02
相较对性看法比较超脱的国家来说,中国人在这方面还是相当保守,一提起性教育就觉得敏感。生怕教了孩子这件事,会让孩子早熟,甚至“引诱”孩子犯错误。然而家长们却没意识到,不教比教,所带来的伤害其实可能更大。
没有得到好好的教育,有的偷吃禁果导致早孕,有的不明白什么是被猥亵被侵犯。丝毫不懂得保护自己,几年前陕西发生的一起命案,便是性教育缺失引发的悲剧。陕西男子和女学生发生关系导致怀孕,怕事情败露,将女孩勒死抛尸井里。
一切要从2013年6月说起,榆林市定边县海子梁村的村民在一口长久不用的机井里,发现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。定边警方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,对周边环境进行了仔细的勘察,确定系一起恶性杀人案件。尸检结果显示,死者的年龄在十六七八岁之间,死亡时间至少有十个月了。最重要的是,女尸生前怀有身孕,很有可能正是因为这身孕惨遭杀害。
不过虽然从现场还找到不少证物,比如说死者的手机,但并未能从这些证物上查出线索。眼看进展陷入僵局,警方只好改变方向,决定从当地失踪人口来查探死者的身份。通过附近村落近一年半失踪人口的调查,终于找到了线索,她很有可能就是2012年8月失踪的郑某晴。郑某晴,失踪时17岁,还是在读学生。
2012年8月21日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,也就是八点左右,她跟班主任屈某说自己要请一天病假。屈某让其写好请假条,并跟家长打了电话,听到“家长”证实确实要带郑某晴看病才同意。没成想第二天,该家长又通过电话说要请一周的假,一周对学生来说可不短。屈某便提出需要家长前往学校办理,对方嘴上答应着,却一直没来。
连带着郑某晴也没了消息,等了一天,屈某只好拨打电话询问郑某晴父亲。结果郑父却说孩子没回家,也不知道孩子生病的事,家里人从没打过电话给学校。遍寻郑某晴不得,郑父报了警,依然没有任何消息。最终报了失踪,他们不会知道,当时郑某晴已经命丧邻居陈某之手。说起来都是性教育缺失惹的祸,2012年正月的一天,郑某晴找上邻居陈某。
想要找他借钱,数额不大,少女表示只要一从父母那儿拿到零花钱就会还他。谁知四十来岁的陈某看着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起了歹心,提出只要跟自己发生关系,就可以给她钱。也是郑家父母碍于面子,从未教过郑某晴要爱惜自己的身体,千万不要随意与人发生关系。不懂这些的她,不明白这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伤害,只想着快点拿到钱。
遂同意了陈某的要求,第一次时陈某做了安全措施,事后给了其一百元。紧接着三月份的一天,陈某喝完酒后碰上郑某放学回家,将其拦住再次发生关系。而这一次没做任何安全措施,郑某晴哪儿懂得紧急避孕,没将这件事当回事。随后四月份的一天,陈某去郑家看见只有她一人在家,又一次发生关系。
结果导致郑某晴怀孕,当肚子即将遮盖不住时,郑某晴才意识到自己怀孕了。要求陈某带她去堕胎,给个一两百没问题,忽然要拿出堕胎手术的费用。这对于陈某来说就有些多了,为此拖到了八月,郑某晴所谓的请假找家长其实找的是陈某。她自然也不可能回家,两人原先商量着去附近的内蒙城川乡找家医院,可在半路上吵了起来。
郑某晴一会说要去死,一会说要喊人,让陈某紧张得不行。怕事情败露,他竟然想着把郑某晴弄死算了,17岁的少女就这样被他勒死后弃尸井。为保证尸体不被人发现,陈某还特意找来编织袋,装满碎石子丢进去遮掩。当郑某晴被报了失踪后,他以为自己干的事再也不会被人发现,却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。
真相还是被警察查了出来,陈某起初借着小女孩不懂事,以金钱诱骗她发生关系。导致她怀孕之后,又担心这件事败露,竟狠心将其杀害。实在是道德败坏,这一行为也触犯了法律的底线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陈某手段残忍,犯罪情节严重,应予以严惩。但鉴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,认罪态度好,且其家属积极缴纳赔偿款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,故判处无期徒刑,并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。只盼天底下的父母在面对性教育问题上,千万不要避而不谈,羞于启齿。
在这件事上没有什么可避讳的,只有从小培养孩子对性别的意识,才能够让他们学会保护自己。不至于因为不懂这个漏洞,被坏人利用,从而受到伤害。若是当初父母能好好将道理教给郑某晴,或许她就不会因为一点钱与陈某发生关系,也就不会在大好年华失去生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