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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19 17:34:51
2012年,一个环卫大叔救了一位被撞摔倒的中年男子。结果男子醒来后反将他告上法庭,表示自己是被环卫大叔撞倒的,要求对方赔偿16万元。
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?法院最终会怎么判?
模拟场景
事情要回溯到2012年4月23日的早晨,作为环卫工人的庞师傅像往常一样,骑着自己的小电车走在上班路上。
就在他骑到每天必经的虹梅路段时,他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倒在地上,应该是被车子撞倒了。
庞师傅看到有人晕倒在地上,就连这人骑的车子也歪歪扭扭倒在一旁,他心中大惊,万一这人有高血压就坏了,人命关天呢!
来不及多想,庞师傅赶紧将车子放在路旁,立马上前帮忙。
梁先生的车子
看到这个人都已经晕过去了,连手机都从口袋里露出来半边,他立马拿起这个手机拨打了110和120。
因为担心这个人的伤势,庞师傅也顾不得自己迟到什么的小事儿了,一直守着这个人直到救护车和警车到来。
警察到来之后,庞师傅还为警察说明了情况,但是这里没有什么监控,出于负责任的态度,警方还是先调查了一番。
庞师傅就趁着空闲,赶紧打了电话请假,先处理这边的事情。
庞师傅
警方来到之后也发现,这里没有什么行人,只有庞师傅和躺在地上的伤者,因此又细细查问了关于他如何救这个人的事情。
最终伤者也得到了及时的救治,并没有生命危险,只是年龄大了,撞击摔倒之后伤口有点严重,需要在医院手术。
本来就是一件助人为乐的小事儿,庞师傅自己也没有放在心上,他转身就重新投入到了自己平静的生活中。
右:庞师傅
然而,他万万没想到,这件事情时隔快一年的时间了,庞师傅竟然收到了一份法院的传单!
传单上清楚写着,他被之前那个晕倒在路边的中年男子告了,并且要求他出撞人医疗费、精神损失费、误工费等总共16万元!
这是怎么回事?难道自己做的好人好事还犯法了吗?
庞师傅
庞师傅的家人也都是勤勤恳恳的小老百姓,他这一把年纪了,做个环卫工人一个月工资才2000多元。
面对这样一份诉状,面对这样一笔巨额赔偿,放在他身上实在是拿不出来啊!
这不是明摆着讹人吗?这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人好事儿?
庞师傅
但是这件事儿庞师傅也必须去解决,因为他认为自己行得正,坐得端,自己是做好事儿,不应该赔偿。
妻子却骂庞师傅不应该多管闲事,本来他好好去上班,就不会出现任何事情,自然就没有什么麻烦。
现在好了,惹上这么大一个麻烦,之后还不知道是怎么判呢,真要他们赔偿,他们这清贫之家,哪里赔付得起?
庞师傅的家
庞师傅表示,自己要是不管的话,自己良心上过不去,再说了,帮助别人本来就没有错,他相信法律能够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的。
于是双方就出现在了法庭上,面对被撞到的梁先生,他对自己受到侵害有着不同的看法。
原告梁先生
梁先生也是年龄已过半百的人了,他年轻的时候,是一名机械工人。
后来因为工厂倒闭了,他就去了另一家公司做了一名烧炉工人,虽然工资不高,但是生活上都过得去。
之后年纪大了,又干起来保安的工作了,结果就是上班路上的一次意外,让自己现在连工作也没有了。
因为一年前被人撞到,之后梁先生整整一年的时间里,想要正常走路必须要借助手中的拐杖。
梁先生因意外失去工作
不但如此,梁先生的推理现在还有钢板之类的东西在支撑着呢。
一到下雨天,梁先生的腿就会特别疼,有时候必须吃止疼片才能够缓解一些。
而这一切,都源于一年前自己被人撞到的事情,若不是那起交通事故,自己的人生怎么会这样难熬。
而且家里还有8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,自己现在没有了经济来源,这一年之间还掏了五六万的医疗费用。
梁先生被撞伤的地方
他感觉自己真的是太冤枉了,于是提起来撞到他的那个人,他就咬牙切齿,发誓自己非要告上法庭才可以。
就这样,梁先生身体好一点之后,他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,将当时撞他的庞师傅告上了法庭。
但是庞师傅表示,自己在做好人好事的时候,这个中年男人是晕倒在地上的啊,他是怎么知道庞师傅撞的他?
梁先生给出的说法与庞师傅完全不同
在法庭上,当法官问起来当时的发生的事情之后,梁先生给出了和庞师傅所说的事情完全不同额真相。
梁先生表示,那天他正骑着自行车在上班的路上,而且也是正常行驶。
突然,自己的后面就被一个车子重重地撞了,但是他感觉自己的小腿和脚踝非常疼。
紧接着,梁先生就失去了平衡,重重摔倒了路上。
之所以知道撞到他的人是庞师傅,是因为他并没有昏倒。
受伤的梁师傅
梁先生说自己虽然当时是闭着眼睛的,但是他摔倒之后,意识还算是清醒的,并没有疼晕过去。
而且他知道庞师傅挪动他的车子,还拿着他的手机打电话,这一切的细节他都记得。
就是这个拿着自己手机打电话的细节,让梁先生产生了极大的怀疑,虽然他没有亲眼看到撞他的人,但是他断定就是庞师傅。
要不然,一个正常想要帮助别人的人,为何不拿着自己的手机报警?
梁先生提出质疑
梁先生提出的问题也非常合理,这一点的确是惹人怀疑。
难道说,当时撞到梁先生的人真的是庞师傅吗?庞师傅只是假装救人,其实在逃避责任?
对于梁先生提出的问题,庞师傅回答是,当时看到有人倒地,所以来不及多想,看到手机立马就用了。
梁先生
梁先生还是表示,这就是因为庞师傅撞人了,所以他不敢用自己的手机报警,想逃避责任才用自己的手机的。
当时真实情况,我们已经无法得知,因为那条路的那个路段上,没有一个摄像头,因此也没办法证明谁是对的,谁是错的。
可是现在,法庭上的双方却是各执一词,谁也互不相让,这样的案件肯定不能解决。
庞师傅
这个时候,就是要用证据来讲道理了,或者说有没有什么目击证人,能够证明庞师傅撞人了或者是没撞人。
了解此事的记者也找到了当时处理这件事儿的办案民警。
民警同志还原了他们当时来到现场后的情景。
当时民警来的时候,庞师傅的确是还没有离开,并且告诉了民警自己是做好人好事儿的。
庞师傅
当时民警看到摔倒在地上的梁先生,就试图给他说话,想要了解真实的情况。
但是梁先生反应却非常迟钝,说不出话的状态,因此民警只能先查看有没有被碰擦的痕迹。
当时他们也拍摄了现场的各种情况,并且观察了一下车子。
车子上面看不出什么重大的东西,民警还拍下来梁先生受伤的裤腿,上面有明显的车轮痕迹。
照这个来看,梁先生的确是被撞击了小腿和脚踝的。
梁先生的伤情
但是由于当初发生事故的案发地没有监控录像,警方就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和现场痕迹来办案。
之后就是梁先生被救护车拉走了,但是当时的事实难以还原。
这个时候,感觉非常无辜的庞师傅还是坚持,自己是做好人好事的,自己并没有撞人。
这也有点道理,毕竟若真是撞人了,他为何不离开?非要等到救护车和警察都到之后才离开呢?
可被撞的人也很无辜,而就在这时,梁先生又拿出来一份证据。
梁先生这回拿出来得到的证据是一名证词,证词上写得清清楚楚,当时有目击者看到,庞师傅将梁先生撞倒在地上。
关于能够拿到证人的证词,梁先生也经历了很多的辛苦。
梁先生被医生救了之后,又在医院住了好一段时间才出院。
刚出院的时候,他还无法自己站起来走路,只能够坐在轮椅上,被自己的妻子推着走。
可是他一想到,撞自己的人还在逍遥法外,他心里就十分愤怒。
梁先生
于是,他让自己的妻子推着他去了案发现场,还自己写了一个牌子:寻找目击者。
可是一连去了几天,根本没有一个人出现,可是他没有放弃。
一连半个月,每天他们都会来到这里,寻找当时的目击证人。
整整半个月之后,一个自称是目击者的人来到了梁先生身边,告诉他自己看到了当时的情景。
可能是看到梁先生实在可怜,这个目击证人表示自己可以帮助她,还跟随着梁先生在公安机关做了一份笔录。
笔录
做笔录的目击证人叫做唐国良,他那时是附近工地上上班,因此看到的。
但是警察询问唐国良,电动车是从自行车哪边超车的时候,唐国良则回答:右边。
这里就和之前警察询问庞师傅的答案,他是正常从左边超车的事实不太符合了。
之后,唐国良对案发时的经过做了一个简单的描述。
他表示当时这个骑自行车的人是处于昏迷之中的,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之后,这个人醒过来了。
提供证词
但是没有醒来之前,警察就已经到达了现场,之后他听到躺在地上的人说了两句话,听不懂,于是他就离开了。
对于梁先生提供的证人证词,庞师傅认为不可信。
他认为,当时的事发地是非机动车道,但是旁边却是有很多的枯草,一大片都是空地。
庞师傅
而工地距离案发地大概有30米远,加上枯草的遮挡,因此唐国良肯定不可能看得那么清楚的。
庞师傅有权利要求对方当庭作证,但是遗憾的是,这个证人始终联系不上。
还有一个疑点就是,当在场的法官检察官仔细查阅这个证词之后,发现了与民警调查不同的地方。
办案民警
首先,民警表示当他们到达现场之后,这个路上和案发现场就庞师傅和晕倒的梁先生两个人。
可是唐国良却在证词里表示,自己是在警察到达现场后,还听到梁先生说了两句不清不楚的话,才离开的。
其次,自行车的位置是在路的右边倒着,明显就是有人从路的左边撞击了梁先生。
唐国良笔录
可是唐国良则表示后面的车子是从右边超车的。
种种细节都对不上,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证人的证词是否可用。
梁先生
但是现在双方仍旧没有找到到底当时是什么情况。
这时警方重新提供了一份证据,那就是事发不久,梁先生和庞师傅在警方组织下,已经做过一次痕迹鉴定了。
因为警方到达现场的时候,现场已经没有什么人了,只有一个倒地昏迷的人和一个声称做了好事的人。
警方回到现场
可是警方办案的原则,就是希望能够还原事实真相,不放过一个坏人,也不冤枉一个好人。
因此,警方当时并没有很快让庞师傅离开,而是采集了庞师傅身上和车子上的痕迹。
假如电动车撞上另一辆车子,多多少少都会有迹可循,因此这个很重要。但是庞师傅的车子并没有撞击和摩擦的痕迹。
办案警察
他们鉴定了被撞的梁先生裤腿上,的确是有被撞击的痕迹。
将梁先生裤腿上的痕迹放大之后,明显的灰尘痕迹和车轮痕迹就显现出来了。
在专业鉴定之下,这个痕迹还是比较稳定的,就是原告受到撞击时留下的痕迹。
之后他们又将这个痕迹与庞师傅的车胎印相结合,看看是否吻合。
经过对比之后,梁先生裤腿上的印是竖条纹状的,但是庞师傅车的轮胎印却是印花状的,完全不符合。
分析说明
这时候原告又提出了一种假设,会不会庞师傅为了销毁证据,挪动自己的自行车时,将车轮印弄到了自己裤腿上。
最终经过对比,梁先生裤腿上的印记间隔的是1毫米,但是他的自行车轮胎的花纹间隔是4毫米。
因此,这个痕迹也不是梁先生自行车的车轮留下的。
视频截图
这个证据也被打破了,梁先生再也拿不出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车祸是庞师傅造成的。
庞师傅觉得自己真的很冤,他当时就是做好人好事,却没想到,这一年多的时间,自己却摊上官司。
对方还频频问自己要索赔,让自己赔偿16万元,自己以后都不敢再做任何好人好事了。
最终,在2013年4月中旬,闵行区的人民法院对这个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。
法院判决驳回梁先生的诉求,宣告被告无罪,不用给被告一分钱。
审判长宣判
原告还要支付案件受理费用3470.93元,事情最终以一个公平的方式完结。
正义永远能够战胜邪恶,虽然梁先生自己被撞是非常可怜的,值得人们同情的,但是他赖上救助他的庞师傅的行为,让我们不能苟同。
而近些年来,关于路上有人,扶与不扶类似的事情已经出现了不少,难道我们看到的,只是案件本身吗?
网络图
有时候,眼睛看到的未必是真相;有时候,偏见和先入为主能够冤死一个好人。
因此,这些事情带给我们的,应该是更深的思考和解决办法。
我们中华民族上下流传5000年来,助人为乐和路见不平出手相助,都是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。
助人为乐
但是有时候也会遇到“农夫与蛇”的故事,这个事件本身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伤害,更多的是精神打击。
因为现场没有监控,这个事情的发生真相,有时候仅仅考一些证据都没有办法完全还原。
这个时候,若是发生的事情多了,社会上就会助长不良风气,就会破坏社会的稳定与健康。
从小我们就被教育“学雷锋,做好事”,但是若做了好事,不但没有被感激,反而被倒打一耙,惹上一堆麻烦,长此以往,又有谁敢轻易做好事?
好的社会风气
因为做好事反而被索赔钱,说不定还会摊上官司和牢狱之灾,那对我们社会来说,伤害的就是做好事人的精神和身体。
更为严重的是,这种事情若是处理不好,伤害国民的精神,之后越来越多的人都会打消做好事的心理。
一个个都是事不关己的话,社会的正能量又该如何去弘扬?我们的后代又该怎样去实行前辈们的期望?
引人深思的漫画
因此,面对此类案件,应该负责的不仅仅是事件本身,只有公平正义的到来,才能够让着世间不平之事,得到应有的解决。